教師在其他職業工會加保之風險

 「教師可以在其他職業工會加保勞保嗎?」日前有老師提出此問題。
 事實上,因為教師到去年才能成立工會,因此許多流浪教師加入非本業之職業工會,並且認為這樣有了勞保即可不必轉換到教師職業工會。
 對此,勞保局特別提醒:「勞保係在職保險,即有實際從事工作者,始得參加勞保。依照規定,工作機會、工作時間、工作量、工作場所、工作報酬不固定,經常受僱非固定雇主之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的勞工,才可以由所屬本業職業工會為投保單位參加勞保。」如果不是加入本業職業工會,勞保局也特別指出:「投保單位故意為不合勞保條例規定的人員,辦理參加勞保以領取保險給付者,勞保局會依法追還,並取消該被保險人的勞保資格。」(勞保局聲明之網頁如後:http://www.bli.gov.tw/print.aspx?a=Rl8B7s%2B5hgM%3D)
 工會提醒各位辛苦教師,切記要加入本業之職業工會,以免一時疏忽,屆時才發現因不合規定而造成勞保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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